記者近日從湖北省鄂州市國土資源局了解到,該局通過“四抓”,恢復治理礦山地質環境。
抓調查,摸清底數。該局開展自然資產干部離任審計相關數據的調查工作,收集整理了礦山恢復治理方面的相關資料,完成了梁子湖區和其他區域部分礦山恢復治理現狀、全市廢棄礦井調查工作,調查礦山45個,編制調查報告2份,為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撐。
抓監管,堵住源頭。該局嚴格礦山生產監管與責任追究,印發《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責令全市26家未繳或欠繳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備用金的非金屬礦山繳存,對逾期不履行治理恢復義務的礦山將利用已繳備用金組織治理,強化礦產開發管理對生態環境的源頭保護作用。
抓督辦,管控日常。該局聯合開展礦山環境與安全大檢查,主要對礦山環評審批手續辦理情況、環保“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生產現場環境保護狀況進行審核及檢查,依法查處無合法開采手續的2家采石廠,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破壞環境問題的發生。
抓規劃,力求長效。該局向湖北省國土資源廳申請將“三區兩線”的4處礦山納入《湖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總體實施方案》,啟動《鄂州市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編制,對全市礦山地質環境現狀恢復治理工作進行規劃,達到長效保護與治理目的。(湖北省國土資源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