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業固廢網訊 山西的發展從煤機的轟鳴聲中開始,今天,另一種轟鳴將開啟山西轉型發展新的征程。
前不久,山西省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將投資約300億元用于采煤沉陷區的綜合治理。
史上最大規模治理工作啟動
新中國成立以來,山西外調百億噸煤炭,支援了全國經濟社會發展,代價卻留在了當地,地下水位下降、生態受到破壞,特別是因采煤沉陷造成大量居民住宅受損,有的甚至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004~2010年,國家啟動實施了國有重點煤礦采煤沉陷區治理,符合政策的范圍給予補助資金。其間,山西省包括大同、陽泉、汾西、萬柏林、古交、霍州、潞安、晉城和軒崗等九個礦區在內的約1 049平方千米采煤沉陷區得到治理,安置受災居民18萬余戶,受益人數60余萬人。
為解決山西省采煤沉陷問題突出、農村人居環境整體較差的情況,2014年以來,山西省實施“完善提質、農民安居、環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大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兩年來,全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四大工程”完成投資350億元,其中財政資金190億元。其中改造縣鄉公路、新建改建通村水泥路、柏油路2.8萬千米,4 400個村通天然氣,600個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130萬農民喝上干凈水,鄉村清潔工程覆蓋所有行政村。兩年來,省財政累計下達安排采煤沉陷區治理搬遷、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地質災害治理資金110億元用于農民安居工程,116萬農民住上安全房。
然而,山西省因采煤造成的采煤沉陷區面積約3 000平方千米,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推進采煤沉陷區治理的同時,也不忘呼吁國家層面給予支持。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22名在晉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提案,共同呼吁支持山西加快采煤沉陷區治理。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山西代表團、在晉全國政協委員分別提交全團建議和聯名提案,共同呼吁國家層面給予優惠政策,支持山西開展采煤沉陷區治理。
5月18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山西省發改委、煤炭廳、國土資源廳等部門制定的20個山西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細則》,其中山西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大采煤沉陷區治理力度的實施細則》明確,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21.8萬戶、65.5萬人的搬遷安置任務;到2018年底,完成59個采煤沉陷區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達到35%;完成40個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任務,復墾土地面積達到310平方千米。完成采煤沉陷區礦山地質環境和生態環境詳細調查,建立完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政府動用機制;出臺防范新生采煤沉陷災害的相關法規、規章。
7月5日,《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出臺,這意味著山西歷年來規模最大的采煤沉陷區治理工作啟動。
每年制定具體年度任務
按照《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21.8萬戶、65.5萬人的搬遷安置任務。到2018年底,完成59個采煤沉陷區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達到35%;完成40個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任務,復墾土地面積達到310平方千米;完成全省采煤沉陷區礦山地質環境、生態環境調查,建立完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政府動用機制;搬遷村基本都確立主導產業,采煤沉陷區治理重點縣發展一個現代農業園區,帶動1 000個村發展,搬遷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出臺防范新生采煤沉陷災害的相關政策法規;對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全部組織參加一次培訓,確保對零就業家庭每戶有一人就業。
具體年度任務中,2016年,繼續實施7.6萬戶、21萬人的搬遷安置任務;啟動20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達到12%;啟動15個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任務,復墾土地120平方千米;啟動全省采煤沉陷區礦山地質和生態環境詳細調查,完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2014年、2015年實施搬遷安置的514個村基本確立主導產業,啟動8個采煤沉陷區治理試點鄉鎮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帶動100個村發展;起草防范新生采煤沉陷災害的相關政策法規。
2017年,實施剩余4.9萬戶、18.9萬人搬遷安置任務,到年底,全面完成全省搬遷安置任務;完成20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達到25%;開展15個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任務,復墾土地120平方千米;編制完成全省采煤沉陷區礦山地質、生態環境現狀調查專題報告,建立全省煤炭開采生態環境現狀及治理狀況的動態管理數據庫,建立完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政府動用機制的相關政策;400個2016年實施搬遷安置的村基本確立主導產業,啟動31個有采煤沉陷區治理搬遷任務的貧困縣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帶動300個村發展;完善并報省政府出臺防范新生采煤沉陷災害的相關政策法規。
2018年,完成19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達到35%;開展10個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任務,復墾土地70平方千米,累計完成310平方千米的土地復墾任務;搬遷村基本都確立主導產業,采煤沉陷區治理重點縣發展一個現代農業園區,帶動1000個村發展,搬遷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出臺防范新生采煤沉陷災害的相關政策法規。
科學規劃 分步推進
《方案》要求,要科學規劃,整體推進。各地政府要科學編制本地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規劃。規劃要堅持與改革發展同步規劃、同步落實實施、同步見到成效,與當地改革發展、農民增收致富、農民整體生活水平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平提升結合起來,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產業開發、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公共服務、環境整治和生態恢復相統籌,要采用政府引導、企業配套、群眾參與的治理辦法,連片整治,整體推進。
要綜合治理,統籌實施。在組織實施群眾搬遷安置工作的同時,要統籌實施土地復墾整理、礦山地質和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做到搬遷一個村、復墾一個村、治理一個村。要按照搬出地實際,宜耕則耕、宜水則水、宜林則林、宜游則游,積極推進田、水、路、林綜合治理,引導沉陷區居民向集鎮和人口聚集區集中,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和多元產業方向發展,推進搬出地、搬入地一二三產綜合發展,以結構性改革惠農強農,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建設一批小康新村和新社區,提升人民群眾生活品質,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要明確責任,嚴格監管。對2014年(含)以前形成的歷史遺留和滅失主體留存的采煤沉陷區,各地政府為治理責任主體,其恢復治理工程由政府組織實施。全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部門的職責,規劃、指導、督促各地扎實做好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的相關工作。2014年以后開采形成的沉陷區,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煤炭企業為治理和投資責任主體,其恢復治理工程由企業組織實施。政府應加強監管,督促企業履行責任。
要試點先行,分步推進。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是一項復雜緊迫的系統工程,搬遷安置工作已經在試點基礎上全面實施。生態恢復、土地復墾等工作也要盡快選擇試點,摸索經驗,以點帶面,示范推廣,全面實施,有序推進,確保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能夠統籌協調、同步推進、全面實施。
做好資金土地保障
為進一步推動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山西省已成立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研究解決重大決策問題。
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組長為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小鵬;副組長為: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高建民,省委常委、副省長付建華,副省長郭迎光,副省長王一新。成員單位包括: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等17個廳局。省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同時設置搬遷安置、村鎮規劃、地質環境治理、生態恢復、產業發展、沉陷防范、資金管理、就業保障等8個專項辦公室,各辦公室主任由各牽頭單位一把手擔任。
經測算,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資金總投資約300億元,其中居民搬遷安置約158億元,道路、學校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約60億元,沉陷區災害環境恢復和土地復墾約60億元,固廢堆積治理約20億元,礦山地質環境和生態環境詳細調查2億元。
《方案》要求,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資金由政府投資、企業配套投資、居民個人出資及其他社會投資等構成。政府投資包括省、市、縣政府投資和中央財政支持。中央資金主要通過中央財政返還山西上繳中央的“兩權”價款資金中安排解決。省、市、縣政府資金主要通過地方留成的“兩權”價款解決或資源稅改革后公共預算安排。企業資金可優先從企業已提取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中解決。
在土地保障上,《方案》要求,優先安排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設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搬遷安置屬保障性住房工程,并享受棚戶區改造的有關優惠政策。對異地安置的移民新村和沉陷區治理項目用地,凡搬遷村莊具備復墾條件的,可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解決。
采煤治理區搬遷異地安置新建住宅小區的用地、選址、建設要緊密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充分考慮與城鎮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和產業布局調整相結合,因地制宜,把握用地節約集約、就近搬遷安置、地價相對低廉的選址建設原則,力爭以劃撥和增減掛方式提供土地。要充分利用和完善城鎮現有基礎設施,科學引導搬遷安置向縣城周邊集中,向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鄉鎮中心區或其他地域集中,實現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公共服務資源共享。要對新建住宅小區的選址開展工程地質勘察和科學論證,避開采煤沉陷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等區域,確保在地質條件穩定安全的區域建設住宅小區。(來源:中國礦業報 邢云鵬)
編輯:王樹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