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推薦貴州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
利用評價機構的通知
黔工信節〔2019〕5號
各市(州)、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貴陽市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工信部《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公告2018年第26號)要求,根據《貴州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實施細則》(黔工信節〔2019〕4號)有關規定,切實做好貴州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推薦名單的發布工作,決定開展貴州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以下簡稱評價機構)組織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列入推薦名單的評價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獨立法人,在資源綜合利用評估、評價、技術服務等相關領域具有一年以上業務經驗,熟悉相關產業政策、標準和規范;
(二)從事資源綜合利用的專職人員不少于8人,從事專業包括資源、環境、財會等,評價機構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包括機構管理制度、評價工作規程、評價人員管理制度、專家審議制度等;
(四)與委托評價的單位在產品技術開發、生產、銷售等方面不存在利益關系;
(五)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條件;
(六)無不良執業記錄,信用良好;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材料
申請列入推薦名單的評價機構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貴州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申請表(附件1);
(二)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專業資格(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四)辦公場所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相關檢測設備、儀器清單,檢測崗位設置,檢測人員配備等證明材料;
(六)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學歷、業績、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信息情況,以及相應的職稱、畢業證書、資質證書等復印件;
(七)近兩年來從事資源綜合利用相關領域的服務業績和典型案例材料等;
(八)機構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等相關文件復印件。
以上所列材料作為申報條件符合性審核及列入推薦名單評選的依據,請用A4紙雙面打印,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報所在地的市州級(貴安新區、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貴陽市轄區內的評價機構報貴陽市生態環境局。
三、推薦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評價機構,按照自愿申報、屬地管理原則,向單位注冊所在地的市州級(貴安新區、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貴陽市轄區內的評價機構向貴陽市生態環境局提出書面申請。
(二)各市州(貴安新區、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貴陽市生態環境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于5月12日前將符合推薦要求的申報材料、推薦公文和匯總表(附件2),一式四份報我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郵箱83504140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廳組織對各市州(貴安新區、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貴陽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推薦申報的評價機構進行審核,擇優確定貴州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推薦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