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向各省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若干意見,加快編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的通知》。請各會員企業、生物質發電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此通知,積極配合垃圾焚燒發電專項規劃和2020年生物質發電在建項目申報工作。
通知要點如下:
1、要求各地上報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到2030年)。
2、明確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優先用于列入專項規劃的項目。
3、要求上報2020年在建、年底前擬并網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
4、最晚2020年3月31日前報送垃圾焚燒發電專項規劃和2020年在建、擬并網生物質發電項目名單。
此次各地上報的項目數據將是有關部門制定生物質發電管理辦法和2020年度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方案的重要參考依據。
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發展改革委:
2020年1月20日,財政部、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為積極推動文件落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必須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規劃選址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規[2017]2166號)要求,加快組織編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專項規劃必須單獨編制,不得與其他生物質發電規劃聯合編制,專項規劃截止時間為2030年。
二、已經編制出臺專項規劃的省(區、市)請于2020年2月28日前將專項規劃電子版發送發改委(環資司)。正在編制的或未編制的,請于2020年3月31日前編制完成,并將專項規劃電子版發送發改委(環資司)。湖北省可以延期發送。
三、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優先用于列入專項規劃的項目。2020年3月31日前發改委未收到專項規劃的省(區、市),其新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所需補貼資金原則上由所在省(區、市)自行解決。
四、請各地按附表要求填報2020年在建、2020年底前擬并網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務請于2020年3月31日能發送發改委(環資司)。
五、請各地認真領會本通知要求,加快推進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聯系人:崔洪運010-68505601hzshjbhc-gj@fgw.gov
附表:省(區、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