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源節約和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
豫發改環資〔2020〕188號
各省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濟源示范區發改統計局、財政局,各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十三五”以來,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及各縣(市)(以下簡稱“市、縣”)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項目管理相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一批資源節約和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為推動節能降耗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有力支撐。總體來看,各地項目事中事后管理日趨規范,工程示范帶動作用明顯,但環資領域涉企項目多、投資規模小,仍存在申報信息不對稱、項目建設進展緩慢、項目完工報備不及時等問題。為進一步強化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充分發揮重點項目示范引領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升項目儲備質量
市、縣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政策解讀,把資源節約和污染治理專項支持范圍、申報條件和項目管理要求宣傳到位,著力解決申報信息不對稱問題。引導申報單位對照支持范圍和申報要求儲備項目,加快完善規劃選址、用地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施工許可等項目前期手續。各地要依托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做好日常儲備,編制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優先推薦前期手續齊備、可及時開工的項目申報年度中央預算內資源節約和污染治理投資專項。
二、嚴格申報材料審核
市、縣發展改革部門要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生態文明建設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發改環資〔2017〕2135號)有關規定,指導企業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加強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提高申報質量。
嚴格審核申報項目投資規模,應當采取委托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項目進行論證,按照行業平均投資強度核實項目總投資,堅決壓減不合理投資、虛高投資。
重點審查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真實性、合規性,應當采取部門聯審、函詢等方式對項目環評、用地、規劃選址、施工許可、資金落實證明材料等進行審查,對于材料虛假、投資虛高的項目,不得推薦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
三、強化事中事后管理
市、縣發展改革部門要依托重大項目建設庫,采用線上監測與現場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力爭項目早開工早投產。
實行項目月調度制度,市、縣發展改革部門應組織開展重大項目建設庫操作培訓,每月10日前通過重大建設項目庫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做到數據填報及時、準確無誤。
實行項目調整制度,對于建設規模發生較大變化、下達投資計劃后超過一年未開工建設、建設嚴重滯后導致資金長期閑置以及無法繼續實施的項目,應當按程序及時報請省發展改革委予以調整。
實行項目完工報告制度,強化項目建設時序管理,項目實施單位應自行組織完工驗收并逐級報告,在項目建設期滿后3個月內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完工報告材料。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應當在項目建設期滿前3個月提出延期申請,延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四、規范資金撥付使用
市、縣財政部門要按照《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5〕355號)等規定,規范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撥付程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規范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撥付渠道,按照項目隸屬關系,統一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到項目單位。根據同級發展改革部門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項目單位的申請,財政部門按項目進展、合同約定和規定程序及時足額撥付資金。項目單位收到投資補助資金后,必須專款專用,單獨建賬核算,不得挪作他用。
五、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項目單位(法人)是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對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承擔全面責任。實行項目單位(法人)綜合信用承諾制,承諾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有關規定申報項目、履行報建手續;嚴格執行下達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按照批復建設規模、內容和工期組織項目建設;嚴格按要求及時報送項目信息和進度數據,保證信息數據真實、準確和完整;建立項目建設管理檔案,主動接受和配合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審計部門財務審計;如違反承諾,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自愿接受懲戒。
市、縣發展改革部門是項目建設的監管責任主體,承擔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日常監管責任。實行項目申報初審制度,重點審查項目是否符合資金投向、主要建設條件是否落實、投資規模與建設內容是否匹配合理等,并對資金申請報告材料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實行項目年度自查制度,在堅持線上監測與現場巡查相結合強化項目日常監管的基礎上,每年開展項目實施情況自查,及時發現問題,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項目單位整改落實。項目年度自查報告應于每年底前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加強資源節約和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對于日常監管和項目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嚴格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生態文明建設專項管理暫行辦法》《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處理。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