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3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踐行創新發展和綠色發展理念,加快示范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推動科技創新,促進礦產資源節約與高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提高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54號)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6〕1396號)要求,經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組織推薦、專家評選及社會公示,確定了第五批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推廣目錄,現予以公告。
2016年12月27日
